第37章
拖家带狗见情郎,苗苗心里对卫岚的敬佩更上一层:“那过会儿你怎么回去呢?”
“过会儿我估计得全程背着了。它跑累了就一屁股坐地上,不管后面有车没车,所以保险起见,我还是直接背着比较好。”
想象着卫岚背狗骑车,沈子翎忍不住想笑,捏住一只胖墩墩的狗爪子,他想起露营那天被皮皮鲁拽着雨中疯跑的惨痛经历,心说骨质疏松了都疯成这样,这要是不疏松,不得拖着他奔月去啊?
“别骑车回去了,过会儿我开车送你吧。不然午后太阳起来了,晒得很。”
沈子翎笑道,“虽然这只狗晒不黑,但某些狗还是会晒黑的吧?”
卫岚想客气又舍不得,最末随之一笑,心里又美上了。
二人一言一语要暧昧,苗苗则是一心只顾着小狗:“那现在就是你们一直在养着它吗?”
卫岚:“现在是宋哥在养着,但应该没法养太久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皮皮鲁要定期去特定的医院检查,但宋哥过段时间应该就要启程去别的地方了。他去的那些地方,别说给狗看病了,就是给人看病都难。”
“啊,那确实没办法。那你们打算怎么办?”
“没想好,青旅的老板狗毛过敏,没法养。弥勒有鼻炎,也不能养。我……我以后,反正我也不太好养。”
顿了顿,卫岚说,“所以宋哥一直想给皮皮鲁找个领养,不过也不知道他最近天天在忙什么,没空找。”
这倒的确是件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的难事。
苗苗喜欢小狗,可她家有猫,并且是只傲娇且善妒的大肥猫,要是真带只狗回去,家里可就有得闹了。
于是苗苗也没办法,沈子翎有些生疏地摸着狗耳朵,半晌,他看向二人,迟疑道:“要么,我养?”
未来在脑子里骨碌过去,苗苗先高兴了:“好啊!那以后我还能来你们家看看小狗。不过,你以前不是不打算养狗吗?”
沈子翎没把养狗当作件易事,相反,他看得很重,所以现在的神情也颇郑重。郑重之外,他盯着小狗,慢慢把刚才头脑一热的决定消化进肚,眼中渐渐有了要迎接新家人的喜悦。
“以前是没打算,不过现在家里太安静了,不习惯。”
这话听得卫岚警铃大作,家里安静不习惯,那万一沈子翎为了要家里热闹点儿,把那姓陈的给弄回来了怎么办?不行,还是得让他养狗,赶紧养,抓紧养,养到手后,小狗半夜嗷嗷叫,保准吵得他再也想不起那姓陈的。
卫岚立即说道:“那给你养吧,哥。我去给宋哥打个电话,应该没什么问题。”
卫岚火急火燎去打电话,老宋那边果然没意见,还说今天他要来市中心,刚好可以帮着把皮皮鲁的东西送过去。狗粮玩具牵引绳什么的,再怎么财大气粗,也不见得要一次性都换掉吧?
电话挂后,三人一狗等了不久,就等到了风风火火赶到的老宋。
老宋看到皮皮鲁第一眼就用掉了所有温情,他笑着说傻狗,以后吃香的喝辣的去了,高不高兴?
转头又看见卫岚,温情用光,只剩嘴贱,他嘻嘻道,皮皮鲁住你哥家里了,羡不羡慕?
沈子翎和苗苗忙着给皮皮鲁布置狗窝,谁都没听见这句戳心窝子的问话,卫岚也就不用装风轻云淡。
于是他一时很想揍老宋,因为这厮把他和皮皮鲁比;一时又很想揍自己,因为发现自己居然真的很羡慕。
皮皮鲁从今天开始可以光明正大,登堂入室,但他不行。
他得找借口,得立名目,得骑着车从早上六点守到中午十点才能有机会见上一面。
他不稀罕等候浪费的时光,他只是想随时都能见到沈子翎。如果没法随时,那就一天中的绝大多数好了。如果绝大多数,那就二分之一,三分之一。
一天二十四小时,除去睡觉的八小时,工作的八小时,他希望沈子翎剩下的八小时里分分秒秒都有自己的影子。
但即使年轻如他,也知道这样的要求对成年人来说,是多么遥不可及。
老宋来这一趟,也并非一句好话没说。
帮皮皮鲁搬家途中,几人聊起闲天,老宋一反常态地抱怨起青旅的住宿条件来,说隔音差,上铺眨个眼都能听到风声;床铺小,窝在里头跟进棺材了似的;冬冷夏热,而且是冬天冷得要命,夏天热得想死;至于人员往来么,鱼龙混杂,多容易带坏小孩。
卫岚先还不懂,心道你怎么还挑上了,就不说你现在还住在车里,你以前可是连桥洞都睡过吧。
等他发现沈子翎略带担忧的眼神时不时往他脸上扫时,他懂了,悟了,感激得又想帮老宋洗车了。
老宋这一席卖惨能不能帮卫岚日后在沈子翎家里博得张床位,尚未可知,反正这天下午,卫岚是怀抱着莫大的希望回了青旅。
他等着沈子翎的传唤,等到了新的一周开始。
这天是周三,他和董霄雷启再度聚首排练室,却先没忙着排练,而是忙着另一件事——
抓小偷。
第26章 达尔文——一
小偷偷的是外卖,不很值钱,但很诛心。
况且这顿外卖点得异常丰盛,是为了庆祝锈月第一次接到音乐节邀请。
三人——其实只有董霄和卫岚——其实只有卫岚,饿着肚子,眼巴巴等了四十来分钟,好不容易等外卖送到了校门口,小跑去拿的五六分钟里,居然就遭偷了。
正逢中午下课,校门口乌泱泱全是拿外卖的。卫岚本来以为是自己没找到,打电话给商家给骑手,三方核实,再对照骑手拍的图片,才确定外卖没了。
他本来也没当是被偷,以为是谁忙中出乱拿错了,还是旁边有个大学生提醒,说最近总是有人外卖被偷,那个小偷嘴还特别刁,专捡贵的偷。
卫岚哪能受这气,给董霄打了电话,发现她也受不了这气。
雷启等睡着了,暂且不论,权当他也受不了气。
二人一合计,卫岚去调监控,董霄摇醒了雷启,决定齐力捉贼。
他们运气好,校门口的监控很清晰,小偷欲盖弥彰戴了顶鸭舌帽,反而令他显眼得很,能让他们跟着糊一段好一段的监控,一路追查到最近的宿舍。
男生宿舍,层高六层,董霄不好进,就派了他们两个一个从六楼搜,一个从三楼搜,而她守在楼下,至于怎么个搜法,那就看他俩的神通了。
卫岚的运气好上加好,刚到六楼,就见第一间宿舍开着大门,门里有个体重两百斤上下的树墩在吃外卖,外卖正是他们点的那一份!
兴许目光太有实质,树墩浑身僵了一僵,慢慢回头,就见门口有个高大男生愤愤然瞪着他。
“你……”
树墩常在河边走,鞋都湿惯了,男生一开口,他骤然窜起,拔腿就跑。
腿很肥,每一步都拔得艰难,但要跑的心太强烈了,加上吨位超群,居然硬生生把男生撞开,冲下楼去。
“嗨!”
后头猛然一声,瞧着多冷峻的大帅哥,结果吼一嗓子跟打雷似的,吓得树墩一抖,跑得更快。
卫岚立刻就追,腿长生风,但追到五楼被出来的人挡了一下,眼看着灵活树墩要消失在转角处了,卫岚急忙大叫雷启,要他堵截。
雷启懵懵懂懂从三楼探出头,直接就和树墩迎面撞上。树墩尖叫,分贝极高,给雷启吓了一跳。
“雷启哥!就他!揍他!”
楼梯极窄,卫岚总算绕过闲人,携雷霆万钧之势往下冲。
树墩一见,嗷嗷叫着又要逃,雷启反应再慢,这会儿也明白了,立刻想将树墩捉拿归案。
然而,捉不住,一高一矮,一胖一瘦,树墩跑,雷启被他带着跑,卫岚在后面追,场面一度非常像过年杀猪。
树墩跌跌撞撞跑到楼下,本来以为天高任鸟飞,地博任他跑,还没等乐,迎面一记拳头袭来。
树墩轰然倒地,一树倒而万千外卖幸免于难,雷启刹不住车,绊倒在了树墩身上。
董霄转转手腕,笑哼哼:“看来去上的几节拳击体验课还是有用的嘛。哎哟,这不是我们家主唱吗,怎么行此大礼,快快请起。”
雷启刚爬起来,卫岚就从后飞奔过来,一把薅住了树墩的衣领,摇撼道:“给我把外卖吐出来!”
不愧是和土匪似的人混过一年的,到了饿肚子的紧急时刻,也能挺土匪。
董霄心说这孩子是真饿了,再去看雷启,灰头土脸,面无表情站在一边,看着有些茫然。
她失笑,过去发现雷启脸上有点儿蹭伤,并不重,渗了丝丝红。
她找了湿巾,一手托着他的下巴,一手给他轻轻擦伤口,眼里有他,始终在笑。
雷启不懂董霄为什么要笑,就像他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执着追外卖,没了大不了再买一份就是了。
他活得纯粹,这世上他不能理解的事太多。不理解为什么要追,但董霄来了,于是他也来了。
“过会儿我估计得全程背着了。它跑累了就一屁股坐地上,不管后面有车没车,所以保险起见,我还是直接背着比较好。”
想象着卫岚背狗骑车,沈子翎忍不住想笑,捏住一只胖墩墩的狗爪子,他想起露营那天被皮皮鲁拽着雨中疯跑的惨痛经历,心说骨质疏松了都疯成这样,这要是不疏松,不得拖着他奔月去啊?
“别骑车回去了,过会儿我开车送你吧。不然午后太阳起来了,晒得很。”
沈子翎笑道,“虽然这只狗晒不黑,但某些狗还是会晒黑的吧?”
卫岚想客气又舍不得,最末随之一笑,心里又美上了。
二人一言一语要暧昧,苗苗则是一心只顾着小狗:“那现在就是你们一直在养着它吗?”
卫岚:“现在是宋哥在养着,但应该没法养太久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皮皮鲁要定期去特定的医院检查,但宋哥过段时间应该就要启程去别的地方了。他去的那些地方,别说给狗看病了,就是给人看病都难。”
“啊,那确实没办法。那你们打算怎么办?”
“没想好,青旅的老板狗毛过敏,没法养。弥勒有鼻炎,也不能养。我……我以后,反正我也不太好养。”
顿了顿,卫岚说,“所以宋哥一直想给皮皮鲁找个领养,不过也不知道他最近天天在忙什么,没空找。”
这倒的确是件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的难事。
苗苗喜欢小狗,可她家有猫,并且是只傲娇且善妒的大肥猫,要是真带只狗回去,家里可就有得闹了。
于是苗苗也没办法,沈子翎有些生疏地摸着狗耳朵,半晌,他看向二人,迟疑道:“要么,我养?”
未来在脑子里骨碌过去,苗苗先高兴了:“好啊!那以后我还能来你们家看看小狗。不过,你以前不是不打算养狗吗?”
沈子翎没把养狗当作件易事,相反,他看得很重,所以现在的神情也颇郑重。郑重之外,他盯着小狗,慢慢把刚才头脑一热的决定消化进肚,眼中渐渐有了要迎接新家人的喜悦。
“以前是没打算,不过现在家里太安静了,不习惯。”
这话听得卫岚警铃大作,家里安静不习惯,那万一沈子翎为了要家里热闹点儿,把那姓陈的给弄回来了怎么办?不行,还是得让他养狗,赶紧养,抓紧养,养到手后,小狗半夜嗷嗷叫,保准吵得他再也想不起那姓陈的。
卫岚立即说道:“那给你养吧,哥。我去给宋哥打个电话,应该没什么问题。”
卫岚火急火燎去打电话,老宋那边果然没意见,还说今天他要来市中心,刚好可以帮着把皮皮鲁的东西送过去。狗粮玩具牵引绳什么的,再怎么财大气粗,也不见得要一次性都换掉吧?
电话挂后,三人一狗等了不久,就等到了风风火火赶到的老宋。
老宋看到皮皮鲁第一眼就用掉了所有温情,他笑着说傻狗,以后吃香的喝辣的去了,高不高兴?
转头又看见卫岚,温情用光,只剩嘴贱,他嘻嘻道,皮皮鲁住你哥家里了,羡不羡慕?
沈子翎和苗苗忙着给皮皮鲁布置狗窝,谁都没听见这句戳心窝子的问话,卫岚也就不用装风轻云淡。
于是他一时很想揍老宋,因为这厮把他和皮皮鲁比;一时又很想揍自己,因为发现自己居然真的很羡慕。
皮皮鲁从今天开始可以光明正大,登堂入室,但他不行。
他得找借口,得立名目,得骑着车从早上六点守到中午十点才能有机会见上一面。
他不稀罕等候浪费的时光,他只是想随时都能见到沈子翎。如果没法随时,那就一天中的绝大多数好了。如果绝大多数,那就二分之一,三分之一。
一天二十四小时,除去睡觉的八小时,工作的八小时,他希望沈子翎剩下的八小时里分分秒秒都有自己的影子。
但即使年轻如他,也知道这样的要求对成年人来说,是多么遥不可及。
老宋来这一趟,也并非一句好话没说。
帮皮皮鲁搬家途中,几人聊起闲天,老宋一反常态地抱怨起青旅的住宿条件来,说隔音差,上铺眨个眼都能听到风声;床铺小,窝在里头跟进棺材了似的;冬冷夏热,而且是冬天冷得要命,夏天热得想死;至于人员往来么,鱼龙混杂,多容易带坏小孩。
卫岚先还不懂,心道你怎么还挑上了,就不说你现在还住在车里,你以前可是连桥洞都睡过吧。
等他发现沈子翎略带担忧的眼神时不时往他脸上扫时,他懂了,悟了,感激得又想帮老宋洗车了。
老宋这一席卖惨能不能帮卫岚日后在沈子翎家里博得张床位,尚未可知,反正这天下午,卫岚是怀抱着莫大的希望回了青旅。
他等着沈子翎的传唤,等到了新的一周开始。
这天是周三,他和董霄雷启再度聚首排练室,却先没忙着排练,而是忙着另一件事——
抓小偷。
第26章 达尔文——一
小偷偷的是外卖,不很值钱,但很诛心。
况且这顿外卖点得异常丰盛,是为了庆祝锈月第一次接到音乐节邀请。
三人——其实只有董霄和卫岚——其实只有卫岚,饿着肚子,眼巴巴等了四十来分钟,好不容易等外卖送到了校门口,小跑去拿的五六分钟里,居然就遭偷了。
正逢中午下课,校门口乌泱泱全是拿外卖的。卫岚本来以为是自己没找到,打电话给商家给骑手,三方核实,再对照骑手拍的图片,才确定外卖没了。
他本来也没当是被偷,以为是谁忙中出乱拿错了,还是旁边有个大学生提醒,说最近总是有人外卖被偷,那个小偷嘴还特别刁,专捡贵的偷。
卫岚哪能受这气,给董霄打了电话,发现她也受不了这气。
雷启等睡着了,暂且不论,权当他也受不了气。
二人一合计,卫岚去调监控,董霄摇醒了雷启,决定齐力捉贼。
他们运气好,校门口的监控很清晰,小偷欲盖弥彰戴了顶鸭舌帽,反而令他显眼得很,能让他们跟着糊一段好一段的监控,一路追查到最近的宿舍。
男生宿舍,层高六层,董霄不好进,就派了他们两个一个从六楼搜,一个从三楼搜,而她守在楼下,至于怎么个搜法,那就看他俩的神通了。
卫岚的运气好上加好,刚到六楼,就见第一间宿舍开着大门,门里有个体重两百斤上下的树墩在吃外卖,外卖正是他们点的那一份!
兴许目光太有实质,树墩浑身僵了一僵,慢慢回头,就见门口有个高大男生愤愤然瞪着他。
“你……”
树墩常在河边走,鞋都湿惯了,男生一开口,他骤然窜起,拔腿就跑。
腿很肥,每一步都拔得艰难,但要跑的心太强烈了,加上吨位超群,居然硬生生把男生撞开,冲下楼去。
“嗨!”
后头猛然一声,瞧着多冷峻的大帅哥,结果吼一嗓子跟打雷似的,吓得树墩一抖,跑得更快。
卫岚立刻就追,腿长生风,但追到五楼被出来的人挡了一下,眼看着灵活树墩要消失在转角处了,卫岚急忙大叫雷启,要他堵截。
雷启懵懵懂懂从三楼探出头,直接就和树墩迎面撞上。树墩尖叫,分贝极高,给雷启吓了一跳。
“雷启哥!就他!揍他!”
楼梯极窄,卫岚总算绕过闲人,携雷霆万钧之势往下冲。
树墩一见,嗷嗷叫着又要逃,雷启反应再慢,这会儿也明白了,立刻想将树墩捉拿归案。
然而,捉不住,一高一矮,一胖一瘦,树墩跑,雷启被他带着跑,卫岚在后面追,场面一度非常像过年杀猪。
树墩跌跌撞撞跑到楼下,本来以为天高任鸟飞,地博任他跑,还没等乐,迎面一记拳头袭来。
树墩轰然倒地,一树倒而万千外卖幸免于难,雷启刹不住车,绊倒在了树墩身上。
董霄转转手腕,笑哼哼:“看来去上的几节拳击体验课还是有用的嘛。哎哟,这不是我们家主唱吗,怎么行此大礼,快快请起。”
雷启刚爬起来,卫岚就从后飞奔过来,一把薅住了树墩的衣领,摇撼道:“给我把外卖吐出来!”
不愧是和土匪似的人混过一年的,到了饿肚子的紧急时刻,也能挺土匪。
董霄心说这孩子是真饿了,再去看雷启,灰头土脸,面无表情站在一边,看着有些茫然。
她失笑,过去发现雷启脸上有点儿蹭伤,并不重,渗了丝丝红。
她找了湿巾,一手托着他的下巴,一手给他轻轻擦伤口,眼里有他,始终在笑。
雷启不懂董霄为什么要笑,就像他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执着追外卖,没了大不了再买一份就是了。
他活得纯粹,这世上他不能理解的事太多。不理解为什么要追,但董霄来了,于是他也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