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7章
  她等着雷启发动神力,说些天打雷劈的话来,可往日的气人精忽然老实上了,问一答一,虽然答得挺简略,但绝没有气人的意思。
  偏偏他家境又太好,当真一五一十全说出来,立刻就显得像个摇滚版的“乘龙快婿”了。
  董家爸妈收获意外之喜,登时看他打扮做派都顺眼了,甚至指着他脖子上露出的纹身,好奇问这是什么图案。
  他居然连这都答,饶有耐心,指尖点锁骨,说这是曼森的歌词。
  颈侧,那是pf(pink floyd)的专辑封面。
  手臂上是当初去windermere(温德米尔)看彼得兔博物馆,在门口遇到的街头纹身师设计的兔子……
  他是重度打孔纹身爱好者,闲着没事很爱拿身体当画板,但他这艺术家着实不负责,以至此前压根没人知道他往上头画了些什么。
  即使董霄也不知道,直到今天。
  董霄一边错愕,一边心说你脾气也够好的,让那纹身师逍遥法外——这么些年,谁能看出你胳膊上那老鼠似的玩意儿是只兔子!
  随着谈话深入,二老渐渐展现出赞不绝口的趋势。董霄屡次想插话都没成功,这仨人全然聊成了铁板一块。
  墙上老式石英钟不知不觉迁徙一圈,时机差不多成熟,二老对视一眼,妈妈搭着双手,爸爸放下茶缸,双双摆出了语重心长架势。
  “你们谈了也有些时候了,你知道的,我们董霄年纪不小,该考虑人生下一步了。”
  董霄预感不妙,在“结婚”二字呈上台面前,不笑强笑,抢话道。
  “爸,妈,今天聊得差不多了,要么我先陪他去吃点东西,改天再谈?”
  “我们和人家说话,你听着就行了,别打岔。”
  “人家毕竟第一次来,别上来就把话说死了呗,再给他吓到。”
  妈妈早料到她这手,怒而嗔道:“我看人家好得很,大小伙子那么高的个头,怎么就被吓到了?倒是你,次次都这样,自己悄没声谈个三四年的恋爱,说到结婚又跟要了你的命一样!”
  “我和他哪有三四年……”
  “一年多,还不够吗?要是换了旁人,别说结婚,连孩子都有了!”
  “我又不是……”
  “还说!就知道顶嘴!让你找份正经工作也不找,天天搞那什么破乐队,搞出点儿火花来了吗!到现在还在电机一村那种老居民楼里住!和你爸,和我一样!我们辛辛苦苦供你读了那么多年书,你也辛辛苦苦读了那么多年书,到头来就是为了和我们两个没文化的老头老太太一样?”
  旁听不语的爸爸浊重咳了两声,往旁边垃圾桶里呸了嘴茶叶碎,道:“我们这房子好歹还是我们的,丫头你呢?到现在还租在外面住。”
  “你爸这半年为了你,头都愁白了一半,你要是那么多年书没白读,就不该把自己的路堵死!要是还有点儿孝心,哪怕不为你自己,为了我跟你爸,你好歹……”
  家丑不可外扬,扬到这里已经够扫人面子,她说不下去了,转而对向雷启。
  “我们家这情况你也看到了。孩子,我不跟你藏着掖着,家里条件确实没那么好,但你千万放心,我跟她爸只是着急,着急我俩一天天往老了走,她却还没个着落,跟那种……就跟那种池塘上的叶子似的,漂漂浮浮,一阵风就给刮走了。我们绝对不是想攀谁家的高枝,也不图你能让我们家大富大贵,我们就只想你能让她有个家,有个靠山,以后能互相帮衬着,互相照顾着。”
  话此,董父重重叹了口气,风箱似的,大扯大呼。
  董母眼角有了湿意。
  “孩子,不怕你笑话。说句不好听的,看不到她好好出嫁,我跟她爸恐怕死了都,都没法闭眼啊。”
  董霄别过一张发了烧的脸,心头又臊又酸,浑身仿佛扎着千针万针,闹得她里外都成了刺猬,动辄伤人伤己。
  她想起烂俗小说里,总写谁谁羞愧得好像被当众扒下了衣服。她现在也有这感觉,并且衣服黏连皮肉,被爸妈顺熟一揭,她活生生晾着满身红鲜鲜的肉。
  旁观者还非要是那个雷启,那个,雷启。
  她余光不可避免扫到雷启手臂上那只歪瓜裂枣的所谓兔子,又见那兔子蓦地活奂,蹦跳到她近前——
  她被他轻轻揽住了肩膀。
  “我理解,放心吧,既然我喜欢她,就一定会负责。”
  父母大喜过望,董霄顺着那只兔子看向肩膀,曼森的锁骨,平克弗洛伊德的脖颈。
  她怔怔望着雷启的脸,明明还是那个鼻子那个眼,可怎么会拼凑出一副全然陌生的面孔?
  ……
  父母要留雷启吃饭,热情得难以推脱,董霄心思都飘了,也懒得计较,任他们欢天喜地备菜去。
  屋小,她不得不把雷启拽到门口去,才能保证对话不被听见。
  她心知自己是叫他来帮忙,欠着人情,合该温和些,但一开口,她实在藏不住焦灼。
  “你什么意思?不是说好只是来敷衍一下吗,你演成这样,是真想跟我结婚不成?!”
  雷启两耳仿佛有着滤筛,筛了她的话,径自对着那扇关紧的木门若有所思。
  破天荒地,他出言问了。
  “我能进去看看吗?里面有什么?”
  可惜,时机选得太差,董霄脑袋都要炸了,哪有空理会他的一席梦话?
  “少扯别的!”
  她真的要急了,“跟你说正经的呢,你到底怎么想的?现在他们真以为咱俩要结婚了,闹成这样怎么收场?!”
  雷启短促地叹了口气,目光从木门缓缓转向她,仍旧一派坦然。
  坦然得摸不透,逼人惶惑。
  董霄等了那么久,没等到气人精说句天打雷劈的话来气爸妈,却原来要被气坏的是自己。
  只听他说。
  “如果你的问题是和一个男人结婚就能解决的,那为什么不干脆和我结婚?”
  “既然你早知道她会生气,干嘛还这么说?”
  翌日下午,得知了全程的卫岚在惊愕下,如是问道。
  他倒没有董霄那样震怒,旁观者清,他早觉得家里二位搞上是迟早的事,只是没想到,雷启不鸣则已,一鸣还真是惊人……
  雷启手臂叠在桌上,左臂横着担下巴,右臂竖着搭脑袋,垒个窝似的,供他自己趴进去。
  昨天见识到董霄异于寻常的怒气,他此刻提起这茬儿,居然也会有些窘迫。
  “……我是想帮她。”
  “靠和她结婚?”
  “她爸妈追得太紧,我以为她只要找个人堵住爸妈的嘴就好了。”
  卫岚反坐椅子,嘶了一声。
  要说目的,俩人目的一致,可谁想到执行起来会差出个十万八千里。
  “说是这样说,但董霄姐那么要强,在感情上又算挺较真,不是那种会找个人随便结婚的类型。尤其还是和你。”
  雷启皱眉:“和我怎么了?”
  卫岚理所当然,嘴上半分把门没有。
  “她喜欢你。你不也是吗?”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卫岚本以为这事显而易见,很可以被翻成八国语言全世界通告,然而雷启完全怔住了,这就让他不得不心虚起来。
  难不成……说多了?
  他后知后觉咽口唾沫,开始找补。
  “啊不过,不过,我才十八岁,我懂什么。我自己都没谈过恋爱……”
  雷启无心听这些,低声问:“如果她真的喜欢我,那为什么还会那么生气?”
  “就是因为喜欢你,才会那么生气。你是真的想和她结婚吗?我是说,不为了敷衍她爸妈,而是真的和她在一起的那种结婚。”
  “那种结婚?”
  “就是同吃同住同睡,有聊不完的话,每天早上睁眼,她是你第一个看到的人,每天临睡闭眼,她是你最后一个看到的人。这样过上几十年几百年,都不会腻。”
  雷启看着他,十八岁眼中的“结婚”,纯粹隽永得没法当真,他毕竟大出卫岚几岁,多些经见,总知道国内的结婚不该,也不会如此简单。
  多数时候,像他父母,婚姻应该是一团乱麻。
  既然是一团乱麻,怎么还是有着一头扎进去的冲动,究其原因,只是他不想日后被董霄的世界排除在外。
  他无所谓,甚至很乐意于成为整个世界的边缘人,但唯独在她那里,他不能不肯不想。
  而只要不必和她分开,他不关心身份。
  说是乐队里不对付的宿敌也好,不太熟的队友也行,不交心的表面朋友……知己,恋人,更进一步,法律承认的爱人。
  什么都好,他没待够,不想走。
  涉及知识盲区,卫岚迟疑着往下推论:“说不定,她是因为你不是真心想和她在一起,所以才会那么生气。”
  “她真的会这么想吗?”
  “我不知道,你觉得呢?”
  “我也不知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