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
  董霄不急着走,跟他边喝边闲聊,说火塘之前也找了他们乐队,他们也确实过来了一次,但那次和其他乐队有了点小矛盾,闹得不欢而散。再加上他们也就俩人,主唱和贝斯手站在台上,看着确实不太像个乐队,所以之后即使火塘再找,他们也没再去演出过了。
  这下好了,凑齐了三人,虽说连圈麻将都开不了,但站在台上好歹像那么回事了。
  董霄弯着狭长眼睛,笑得像只懒怠狡黠的黑猫,说别看火塘装得挺文艺,其实势力着呢,来演唱的乐队全分三六九等,按照人气高低来排。人气高的,乐队下去包个大卡座,洋酒畅饮;人气低的呢,喝瓶1664还得看人脸色。
  其实还有很多可说的,董霄在乐队圈子混迹多年,什么牛鬼蛇神没见过?
  然而,这些她都没说,为着卫岚今晚兴致缺缺,像霜打了的白菜。
  她好奇问怎么了,卫岚犹豫一下,说道。
  “我谈恋爱了。”
  董霄笑了:“那不挺好?这年纪是该好好谈场恋爱了。”
  卫岚重新订正:“先爱了,还没恋上。”
  “什么意思,暗恋吗?”
  卫岚点点头:“差不多。”
  董霄来了兴趣:“跟谁?我认识吗?”
  卫岚之前也在火塘见过沈子翎,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加以描述,不料董霄还真知道。
  “他啊,我知道,我之前在别的酒吧也见过他。长得没话说,往那一杵就招蜂引蝶……你俩还挺般配的。不过,我看他老是跟个漂亮姑娘一起出现,他俩不是一对?”
  卫岚知道那姑娘,是沈子翎的同事兼好友,俩人天天跟高中闺蜜似的形影不离。
  “不是。但他有男朋友了。”
  董霄不愧是滚圈出身,对于此事处变不惊,思量片刻,她下了结论。
  “放心,你的赢面更大。”
  卫岚眼睛一亮,这可是他单方面陷入爱河后,听到的第一句好话了。
  他想见好就收,不往下问,免得这只是人家的一句客套。
  可他又实在疑惑,就还是问道。
  “为什么?”
  董霄托着腮观察他,见状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笑容:“因为我看得出来,你是真的很想追他。你不缺喜欢,只是缺了点儿动力而已。至于他那个男朋友嘛……从来不陪他到酒吧听歌的对象,能是什么好对象?又没结婚又没领证,权当你俩公平竞争了,大不了就挨顿揍呗。”
  听此一言,卫岚又想起今天咖啡店的种种,那时的沈子翎神情低落,状态绝对和“幸福快乐”不搭边。
  苦辣的酒滚过喉咙,他在微微的醉意里好像成了位欺霜傲雪的大侠,心底漾出一股子豪气。
  就是。
  横刀夺爱怎么样?欺世盗名又怎么样?他只是想让他哥幸福。
  而那个所谓“陈哥”给不了的,有的是人能给!
  时候不早,卫岚喝完这一瓶就要走了,临走董霄找他约排练时间,问这周周末行不行。
  卫岚想了一想,问能不能改天,这周他们驴友团要去郊区新开的露营地。
  董霄一挑眉毛:“你们那个团不是穷游吗?怎么还有钱去露营地?”
  卫岚回说:“我也不知道,好像因为宋哥跟那露营地老板很熟。”
  卫岚走了,董霄也无意多留,陪他一起往外走:“宋哥?你们驴友团的团长是吧?”
  卫岚说对,又玩笑道:“怎么了?不会你连他也认识吧?”
  董霄也觉得颇不可思议:“我还真……真认识。也不算认识,反正我知道他,经常在各个酒吧撞见。这不算什么,关键是那些酒吧里的人好像都跟他挺熟。你这宋哥是个交际花啊?”
  卫岚无言,想到老宋今天那张牙舞爪的样子,只暗自祈祷回去后,交际花不会变成食人花。
  二人口中聊着,脚下走着,刮过了酒吧中场。
  他们走过的某个卡座里,刚才出现在对话中的“漂亮姑娘”接起电话。
  “哎,陈林松真不是个好东西……早知道那天我就该先替你扇两巴掌!而且我跟你说,之前有一次……”
  “对啊,很恶心吧!后来还……”
  “早知道这样,你大学那会儿就应该……”
  “他俩早分了!你不知道吗,那次……”
  “好了好了,不提这个,多说两句酒都要吐出来了。”
  “话说,那个对你有点意思的小帅哥,他今天又来唱歌了。我看到好几个人找他要微信,他都没搭理。看来没咱俩想的那么花花嘛,要不然你找他试试?他那天下来后不还找你来着嘛?”
  “什么叫‘没发生什么’,你怎么听起来不太对劲,你也喝了?”
  “试试也没什么,赶紧试个新人把那个老的顶了。对了,说到这个,luca说周边新开了个露营地。”
  “这周末你有空吧,要不要去看看?”
  第6章 moonlight——一
  卫岚当晚蹑手蹑脚回了青旅,本想偷摸上楼睡觉,没成想被拦在了门口,拎到外面领受了好一顿咆哮。他受了董霄的鼓舞,脊梁骨挺得更直,那模样旁的不说,可是够欠揍的,好歹在弥勒的阻拦下才没真挨上一顿。
  这几个人心都大,况且一年来纵使不算同生共死,也绝对算是同甘共苦。如今卫岚被骂了也不计较,老宋骂了人也不心虚,第二天起床又是插科打诨,兄不友弟不恭。
  如此到了周末,露营当天清晨。
  卫岚推了驻唱的活儿,又跟咖啡店请了一天的假。店长表示请假可以,不过今天店里要卸货,那儿就一个女生,恐怕忙不过来,让他去帮了忙再走。
  卫岚应得痛快,然而他正处在个睡不饱的年纪,平时都是上午补觉,下午干活。这会儿骤然早起,还挺不习惯,迷迷瞪瞪就过去了。
  今儿阴天,一路凉飕飕的冷风都没吹醒他,而等到了店里,不等他给自己来杯美式,睡意就不翼而飞。
  原来周末还要加班的不止他一个,沈子翎同样临时被上司叫过去对接,这时刚从毛都没讨论出来的项目研讨会下来,打算买杯咖啡再去过周末。
  同来的还有那个女生朋友,等咖啡时聊天,从同事八卦聊到脑残客户,最末两厢把气一叹,总结道俗话说得好,干我们这一行最忌讳的就是干我们这一行。
  卫岚打过一声招呼就搬箱子去了,没贸然上前搭话,进进出出间听见闲聊内容,暗自要笑。他觉得沈子翎很可爱——说话可爱,说话时再标志不过的菱唇一开一合,也可爱;语气可爱,精心打理过的发型翘起不服帖的一两撮,更可爱。
  桃花瓣儿似的眼睛很可爱,可眼下两弯青晕,显出了一点儿憔悴。
  这么说来,他是不是瘦了?
  念头一出,卫岚不动了,抱着一摞箱子站在路中间,被后头人当石头碰壁了才反应过来。
  将箱子放进储藏室,他不自觉拧深了眉头——还真是瘦了。
  沈子翎比二人初见时瘦了不少,身体遮在衣服底下看不通透,可露出来的脸蛋明显小了一圈,瘦出了个尖尖的小下巴。
  卫岚身壮力不亏,懒得搬太多趟,索性一次三四个地搬,箱子码得比人高,倒也不见他腰被压弯。
  那女生朋友见了,悄声跟沈子翎玩笑:“果然是年轻啊,你当初谈的要是他,搬家的时候哪还用找搬家公司?”
  沈子翎也看了过去,恰好卫岚完活儿,在洗手池冲了把脸。他把泼湿了的头发捋到脑后,愈发显出鼻梁挺拔,五官深邃。沈子翎这才注意到他原来是个眉压眼的长相,两道浓眉压着影沉沉的黑眼睛,笑与不笑都是含露凶相,偏偏下颌也硬朗,仿佛粗头炭笔唰唰落下的速写一张,下笔利落,力透纸背。
  也怪卫岚一见他就脸红,居然让他到了今天才发觉,他这位年轻的露水情人居然英俊得有肃杀之气,堪称大雪满弓刀。
  沈子翎不会承认自己有瞬间的愣神,匆匆撤回目光,他说道:“合着我找个男朋友,就专为了帮我搬家?那我不如牵头牛回来,又环保,还只吃草。”
  女生撇嘴:“老牛还知道只吃嫩草呢,你呢?我跟你说,灵长动物在这点上可比人家食草动物差远了”,她双手比在眼侧,“灵长类动物眼睛都长在一面上,不如人家牛羊眼睛长两边,视野开阔,不会只紧着一棵老树薅个没完。”
  好一番八杆子打不着的奇思妙想,关键她旋即又绕了回来。
  “反正年轻的总比老的好吧,至少好看好用还好骗。这小帅哥都注意你多久了,恐怕你勾勾手指就过来了。”
  沈子翎无言,一挑眉毛,心说这倒是不假。
  女生咬着吸管喝橙汁,叹了好大一口气:“烦死了,陈林松不会真的跟过来吧?好不容易出来玩一天,我可不想再见到他了,省得他又假模假样跟我套近乎。自打上次陪你去捉过奸,我现在看到他都犯恶心!”
  沈子翎最近没食欲,现在连咖啡也不想喝,特地点了杯偏甜带奶油的摩卡,结果奶油都搅化了也没喝一口。